联邦制国家
德国是一个议会制与联邦制民主国家。公众感知度最高的宪法机关是联邦议院,它由拥有选举权的公民每四年直接选举产生。联邦议院最重要的任务是立法以及监督政府工作,它通过秘密选举产生本届立法会议任期的联邦总理。总理在联邦政府中拥有路线方针权限,也就是说,总理确定的政治方针必须遵守。联邦总理还确定各个联邦部长人选,并从中指定一名副总理。
但这事实上则是由参与执政的政党来决定,谁来负责该党在联合执政协议中分到的部门。一旦执政联盟破裂,总理也可能四年任期未满就提早下台,因为联邦议院有权在任何时候罢免政府首脑。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议会同时还必须通过所谓“建设性的不信任投票”选出继任者,也就是说,不会出现没有民选政府在任的时段。
联合政府在德国司空见惯
决定议会特点的是个人化比例选举体制,由此,较小的政党也可按其选票比例进入联邦议院。因此,除了一次例外,联邦政府总是由几个在大选中互相竞争的政党联合组建;自1949年首届联邦议院选举以来,共出现了24个联合政府。为了防止议会分裂,方便政府组阁,政党必须至少获得5%的选票(或3个直选议席)才可以进入联邦议院(5%门槛)。
德国的联邦制特色 体现在16个联邦州拥有较大的独立性,尤其是在警察、防灾、司法、教育和文化事务上。柏林、汉堡与不来梅三市因历史原因直接成为联邦州。各州与中央政府的密切交错独具特色,使得州政府可以有多种可能性参与联邦政治。
联邦参议院中执政联盟的多样性
这尤其是通过作为第二院的联邦参议院实现的,该机构由各州政府成员组成,同样设在柏林。人口较多的州在联邦参议院中的代表人数多于人口较少的州。那些在联邦层面属于在野党的政党,或根本未能进入联邦议院的政党,可以通过参与州政府的执政对联邦政治产生影响,因为大量联邦法律和规定需要获得联邦参议院的批准。
因为各州议会没有统一的选举日程,而议会任期也各有不同,在联邦议院的一个任期里,会出现联邦参议院力量对比多次转换的情况。在目前联邦参议院的组成情况下,联邦政府在其中并不占有多数。这里也不再有在投票中一致行动的清晰阵营,因为16个联邦州执政联盟的多样性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国以来之最。
联邦总统是国家第一公民
联邦总统是礼仪上的最高职位。总统并非民选,而是由专门为此召集的联邦大会选举产生。联邦大会与会者半数为联邦议院的议员,半数为各州议会按当地席位分配比例选出的成员。联邦总统任期为5年,可连任一届。2017年起 Dr. Frank-Walter Steinmeier(弗兰克-瓦尔特·施泰因迈尔博士)担任联邦总统。他曾作为社民党政治家,在2005年至2009年以及2013年至2017年担任联邦外交部长。Steinmeier是自1949年来的第12位联邦总统。虽然联邦总统主要承担的是代表性的任务,但也可以拒绝签署他怀疑违宪的法律。
迄今的历任总统都是通过获得高度关注的公开讲话发挥最大影响。联邦总统远离政党政治,但参与当前议题,有时会向政府、议会或民众发出行动呼吁。
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捍卫着《基本法》
设在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能够发挥很多影响,在公众中享有很高的声望。它被视为“《基本法》的捍卫者”,通过其权威性的判决,做出对宪法条文有约束力的解释。两个判决委员会负责审理宪法机关之间的权限纠纷,并可以宣布某项法律违宪。每位联邦公民如果认为自己的基本权利被某项法律损害,都可诉诸宪法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