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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联邦政府

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了联邦政府,俗称内阁。
Ernennungsurkunde Bundesregierung
© picture alliance/dpa

联邦总理领导联邦政府。其与各联邦部长一起组成联邦政府,即内阁。除了联邦总理发布指令的权力外,还适用部门原则,依据这一原则,各部部长在指令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各自领域,以及适用合议庭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联邦政府以多数票裁定争议。《基本法》中没有规定部长的数量。在一个任期内可能任命新的部长。

自2021年底起,联邦内阁由总理奥拉夫·朔尔茨、15 名专业部长和联邦总理府主任组成。联邦各部是该部门的最高联邦机关。联邦总理决定政策方针并对其负责。

政府所在地位于联邦首都柏林。在1990年两德统一前,波恩是首都。1991 年6月,联邦议院决定,将柏林定为议会和政府的所在地。然而,有六个联邦部委留在波恩总部,所有部门均在两个城市设有办公室。波恩还被称为联邦城市,作为第二政治中心。

联邦各部门

联邦财政部
bundesfinanzministerium.de

联邦内政与国土安全部
bmi.bund.de

外交部
diplo.de

联邦经济与气候保护部
bmwi.de

联邦司法部
bmjv.de

联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bmas.de

联邦国防部
bmvg.de

联邦粮食与农业部
bmel.de

联邦家庭、老人、妇女与青少年部
bmfsfj.de

联邦卫生部
bundesgesundheitsministerium.de

联邦数字与交通部
bmvi.de

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与消费者保护部
bmu.de

联邦教育与研究部
bmbf.de

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
bmz.de

联邦住房、城市发展与建设部
bmwsb.bund.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