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联邦政府
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了联邦政府,俗称内阁。
联邦总理领导联邦政府。其与各联邦部长一起组成联邦政府,即内阁。除了联邦总理发布指令的权力外,还适用部门原则,依据这一原则,各部部长在指令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各自领域,以及适用合议庭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联邦政府以多数票裁定争议。《基本法》中没有规定部长的数量。在一个任期内可能任命新的部长。
自2021年底起,联邦内阁由总理奥拉夫·朔尔茨、15 名专业部长和联邦总理府主任组成。联邦各部是该部门的最高联邦机关。联邦总理决定政策方针并对其负责。
政府所在地位于联邦首都柏林。在1990年两德统一前,波恩是首都。1991 年6月,联邦议院决定,将柏林定为议会和政府的所在地。然而,有六个联邦部委留在波恩总部,所有部门均在两个城市设有办公室。波恩还被称为联邦城市,作为第二政治中心。
联邦各部门
联邦财政部
→ bundesfinanzministerium.de
联邦内政与国土安全部
→ bmi.bund.de
外交部
→ diplo.de
联邦经济与气候保护部
→ bmwi.de
联邦司法部
→ bmjv.de
联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 bmas.de
联邦国防部
→ bmvg.de
联邦粮食与农业部
→ bmel.de
联邦家庭、老人、妇女与青少年部
→ bmfsfj.de
联邦卫生部
→ bundesgesundheitsministerium.de
联邦数字与交通部
→ bmvi.de
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与消费者保护部
→ bmu.de
联邦教育与研究部
→ bmbf.de
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
→ bmz.de
联邦住房、城市发展与建设部
→ bmwsb.bund.de